行政院院會五月通過有關「金融監理沙盒」(Regulatory Sandbox)的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,被列為立法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之一。根據草案,未來金管會將開放金融業及非金融業,參與金融科技創新實驗,實驗期設為六個月,可再延長六個月。
針對金融監理沙盒機制,行政院擬訂專法,主管機關為金管會,適用主體以科技創新方式從事需許可、核准或特許的金融業務實驗。相較於英國或新加坡,申請人資格放寬,包括自然人、獨資或合夥事業、法人都可提出申請。
針對金融監理沙盒機制,行政院擬訂專法,主管機關為金管會,適用主體以科技創新方式從事需許可、核准或特許的金融業務實驗。相較於英國或新加坡,申請人資格放寬,包括自然人、獨資或合夥事業、法人都可提出申請。